汉字与的写法
繁体字:
拼音:
注音:
ㄩˇ
部首:
部外笔画:
2
总笔画:
3
结构:
单一结构
五笔:
GNGD
仓颉:
YSM
郑码:
AZA
电码:
5280
UNICODE:
4E0E
四角:
21127
区位码:
5175
笔顺编号:
151
笔顺读写:
横折横
造字法:
会意
基本字义介绍

(與)

  ㄩˇ
  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各地方言集汇
  • 粤语:jyu4jyu5jyu6
  • 客家话:[海陆丰腔]ri2[台湾四县腔]ji2[客英字典]ji2ji1
  • 潮州话:e2e6e7[潮阳]u2u6u7
  • 详细解释
    1. 與 yú
    2. 同“欤” [same as “欤”]
      1. 求之与?抑与之与?——《论语》
    3. 另见 yǔ;yù
    汉字词性变化
  • 與 yǔ〈名〉

    1. 党与;朋党 [clique]
      1. 与,党与也。从舁从与。与声。——《说文》
      2. 敌多则力分,与众则兵彊。——《史记》
      3. 群臣连与成朋。——《汉书》
    2. 盟国,友邦 [allied country]
      1. 王夺之人,霸夺之与,疆夺之地。——《荀子》
    3. 又如:与国(盟国;友邦)
    4. 类;同类 [kind]
      1. 夫礼之立成者为饫,昭明光节而已,少曲与焉。——《国语》

    與 yǔ〈介〉

    1. 跟;和;及 [with;to]
      1. 与臣而将四矣。——《战国策·魏策》
      2. 孰与君少长。——《史记·项羽本纪》
      3. 与城为殉。——清· 侯方域《壮悔堂文集》
      4. 与武昌革命之役并寿。——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2. 又如:这所房子与你刚才看过的那一所完全一样
    3. 为,替 [for]。如:与我想想
    4. 离开 [from]。如:与世隔绝;与众不同
    5. 对于;于 [to]
      1. 君之始入京也,与言皇上无权…君不之信。——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與 yǔ<连>和;同 [and]。如:父亲与母亲;人群是何等兴奋与激动;成与不成,在此一举

    與 yǔ〈助〉

    1. 与多用于轻微的疑问。吗
      1. 求之与?抑与之与?——《论语·学而》
      2. 然则师愈与?——《论语·先进》
      3. 岂非士之愿与?——《史记·蔡泽传》
      4. 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战国策·魏策》
    2. 另见 yú;yù
    《康熙字典》
  • 《子集上》《一字部》 ·与 ·康熙筆画:4 ·部外筆画:3
  • 《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不與,外敵不可拒。《註》����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 说文解字
  • 《卷十四》《勺部》 ·与
  • 賜予也。一勺爲与。此与與同。余呂切 文二*(與)黨與也。从舁从与。����,古文與。余呂切〖注〗����、����,亦古文與。
  • English
    and; with; to; for; give, grant
    安危与共 傲慢与偏见 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宝剑卖与烈士,红粉赠与佳人 宝剑赠与烈士,红粉赠与佳人
    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 必然性与偶然性 必然与自由 把与 胞与
    褒贬与夺 本质与现象 俵与 不足与谋 参与
    裁与 俦与 常与 称与 储与
    耻与哙伍 揣与 赐与 大匠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大莫与京
    箪食与饿 党与 动机与效果 东方汇理与苏伊士银行 敌与
    多许少与 对称与非对称 阏与 旉与 分化与整合
    付与 分与 分析与综合 丰取刻与 福与天齐
    敷与 弗与 扶与 父与子 干与
    甘苦与共 国王与王后 给与 寡与 根据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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